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日,郑州航院“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我校图书馆第一报告厅举行。
该活动由我校联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法学院承办。
副院长杨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刘玉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兼办公室主任葛韦言,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文政,郑州航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刘红林,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岳世光,法学院院长刑培泉等出席本次活动。启动仪式由学生处处长李广锋主持。
杨培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致辞。他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杨培希望,在校大学生应该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深入理解法治的力量。
“自2014年设立国家宪法日以来,中央每年都会确定一个主题,全国上下通过各种方法宣传落实,可见中央对宪法的高度重视。”刘玉华希望通过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帮助大学生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活动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文琳作题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题讲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我校中心广场为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2016级学生代表曹源欣和在场人员一起举行宪法宣誓。

据悉,此次活动是我校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中的一项,旨在提升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
我校首届法律文化节历时26天,从11月9日至12月4日期间,先后举办龙子湖联合法律讲坛、法律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英语翻译、现场说法、与法同行演讲比赛、邀请律师或者法官通过法律讲座进行法制宣传等一系列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激发在校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积极、活泼的校园文化环境。(新闻中心 郭颖慧 周笑言)
